关于本站
会员服务
广告刊登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培训类别
教育资讯
招贤纳才
诚征加盟
招生就业
校企合作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我要就业
> 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8月30日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没有资料
随机推荐
唯有致敬——大爱“交响牛”曹鹏主…
“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合作长卷”落…
黄河滩涂海蟹肥
俄院士看好长五系列火箭商业前景
河海大学常州新校区正式开工建设
第三届黄廷方西部地区县域卓越教师…
1.65万名学青会志愿者已经陆续上岗…
没有必要普遍要求教师录播课程
开“专线” 送学忙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校…